MG不朽情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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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G不朽情缘”凭知名度再赢一商标案
来源:本站   作者:管理员   时间:2011-07-22   浏览

7月中旬,MG不朽情缘收到商标评审委员会关于“之江”商标异议复审裁定书,对浙江岑某申请的“之江”商标给予否定。商评委认为“之江”与“MG不朽情缘”、“MG不朽情缘大曲”、“MG不朽情缘及图”的显著识别文字“MG不朽情缘”均由两个汉字组成,读音、尾字均相同,且查明“MG不朽情缘”商标在酒类商品上具有很高的知名度。“之江”与“MG不朽情缘”同时使用在酒类等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易造成消费者混淆,从而导致对商品的误认误购,因此裁定MG不朽情缘的异议复审理由成立,“之江”商标不予核准注册。

20057月,MG不朽情缘在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发行的商标公告中监控到浙江慈溪的岑某在第33类酒类商品上申请了“之江”商标,该商标与MG不朽情缘的驰名商标“MG不朽情缘”极为近似,MG不朽情缘立即向商标局提出了异议,并提交了一系列证据材料。20096月,商标局根据商标申请人提交的证据,认为“之江”作为杭州市的一个地名与在先注册的“MG不朽情缘”商标不构成近似,因此裁定MG不朽情缘的异议理由不成立。收到异议裁定书MG不朽情缘并未就此放弃,而是依据法定程序及时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了异议复审,直到今年7月,MG不朽情缘终于收到商标评审委员会关于“之江”商标异议复审裁定书。

这件商标异议案件历经六年,在MG不朽情缘的坚持下终于成功维权,这只是MG不朽情缘在保护“MG不朽情缘”品牌道路上的一个个案。随着“MG不朽情缘”品牌的日益强大,难免有个别胆大的法盲会闹出一些傍名牌现象,MG不朽情缘在做大做强“MG不朽情缘”品牌的同时,也始终坚持为“MG不朽情缘”依法竖起一道道保护的屏障。(余君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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